一、 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 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4日至2003年1月18日期間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曆、學位;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招聘對象
1.國(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非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曆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認證。
2.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曆。具有普通高校學曆、非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曆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曆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曆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曆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曆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曆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4.取得與招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國(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5.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曆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内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的留學人員。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内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泰州所轄各市(區)試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1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19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1日18:00。
繳費确認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2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999831。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後,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内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24小時内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内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複審使用。(孟明豔發)